【反修例】右眼疑被布袋彈射傷 少女准覆核警承諾封存醫療報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9/13 11:31

最後更新: 2019/09/13 1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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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院頒下判詞,受理K入稟要求頒令禁制警方使用有關醫療報告的司法覆核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8.11於尖沙咀疑遭防暴警以懷疑布袋彈射傷右眼的少女,早前就警方以手令向醫院取得其醫療報告,以K隱名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警方使用其醫療報告等。高等法院昨(12日)審理有關申請後,今早(13日)頒下判詞,決定受理有關司法覆核許可申請, 而由於警方昨於庭上表明,不反對將取得的醫療報告封存,並承諾暫不會使用報告內容,因此法官毋須處理少女一方的此項申請。 

法官於判詞中指出,根據申請人K的入稟狀,K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疑遭防暴警以懷疑布袋彈射傷右眼,她其後透過警方記者會得知,警方已取得手令,向伊利沙伯醫院取得她於8月11日入院當天的醫療報告,K的代表律師隨即去信警方,要求警方提供手令的副本但遭拒,K因此提出本案申請。

法官林雲浩於判詞中澄清,本案並非關於警方是否應否申請手令,而司法覆核亦非處理上述爭議的合適途徑,本案亦非關於裁判官應否批出有關手令,由於有關手令已被執行,因此正如警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於庭上所指,K應該考慮向警方提出民事訴訟。

法官因此指本案的爭議範圍相當狹窄,即警方拒絕向K提供手令的做法。法官引述K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所指,由於有關手令牽涉K的私隱,因此拒絕向K提供手令副本,將會阻礙K向法庭申請擱置有關手令,警方昨曾於庭上作出解釋,法官認為應就上述爭議進行更全面的審訊,因此決定受理有關司法覆核申請。

法官於判詞中續指,K要求法庭批出兩個臨時命令,包括禁制警方進一步閱讀、使用及發放K的個人資料,直至本案審結為止,而警方亦於庭上表明,警方不反對暫將取得的醫療報告封存,並承認暫不會使用報告內容。代表警方的資深大律師於庭上表明,此舉或會對警方調查工作構成延誤,因此警方會保留作進一步申請的權利,法官因此認為已毋須再處理上述申請。

另外,K又要求法庭頒令,強制警方向K提供涉案手令,但K一方於庭上表明不會堅持此項申請。法官因此下令,決定受理K的覆核申請,雙方需按時提交文件,正式審訊日期將會根據雙方律師的時間表而決定,預計審期1天。

記者:楊詠渝